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蜀ICP备18018945号-1

李德江

南充分所主任


李德江律师,执业证号:15113201010333836.

四川大学本科学历,善嘉律师事务所南充分所主任,四川省律师协会行专委、南充市律师协会行专委委员。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素养,熟谙法律事务,具有丰富的律师办案经验。执业多年来,代理了多件政府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案件;代理涉案标的额高达上亿元民商事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。

专业领域:熟知企业经营方式、经营过程中的商业风险、法律风险,在合同纠纷领域、政府法律事务、公司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操经验。

Tel: 028-61533377